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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好“保障房” 让真正需要的人有房住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1-12-23  浏览次数:38
 近些年房价比较高,虽然老百姓的收入提高了,但是还是有很多的家庭买不起房,所以国家针对这类人推出了保障房。然而保障房还是给很多人钻了空子,很多人其实有房子住,但是符合国家政策可以购买保障房,他们购买了保障房后不是用来自己住而是出租。

 

今日有则新闻大家可能已经看到过。“我爱我家”因违规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被处罚,“巴乐兔”平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查,银川市住建局终止出租公租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……近期,全国多起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遭查处。

 

调查发现很多的地方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,像上海的奉贤区执法人员针对在出租的房源进行下架。

 

在湖南也出现了公租房出租后承租人长期霸占房屋,包括变更房屋的性质,用于开设饭店,麻将馆等营业场所。

 

保障房出租被查到处理力度比较小。保障性住房违规操作屡禁不止,原因除了常见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外,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取证难、惩罚力度小、部分主体惩罚无法可依等问题。

 

国家其实针对租房也有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。

 

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有何区别?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说,公租房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和发放货币补贴,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,主要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,“政府给政策支持,引导多主体投资、多渠道供给”。

 

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定是符合条件的、住房困难的人才能住,并且是租的不能卖。也不能为了盈利去转租。

 

在国内每个阶层都有很多人,有很多人有房子,也有很多人买不起房。国家针对买不起房的人做了很多的工作。包括保障房,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,这些房子都是用来保障老百姓基本生活的。可有些人却用很低的价格购买保障房,买完了自己并不住,用来出租以获得盈利。

 

要杜绝这类事情再发生要做好2个方面,一个是严格审核保障房的购买人资格,让真正有需要的购买到房子。再一个就是针对保障房形成一套监管机制,各个执法部门联合执法,一旦发现中介有出租保障房的情况要立即查处。包括针对中介的监控也要做到无缝可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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